科威特是一个君主制国家,不设省份划分。相反,它分为六个省级行政区:哈瓦利省、法哈勒省、阿斯马克省、京杜姆省、穆巴拉克阿卜杜勒拉赫曼省和哈默省。每个省都由一名省长领导,负责管理该地区的事务。这种行政区划方式是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国家内部事务和资源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