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正确的。根据中国个税法规定,个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收入-费用-个税起征点。在四千元的讲课费中,扣除个税起征点后的纳税所得额为四千元,根据当前个税税率计算,应缴纳600多元的个税。因此,个税600多元的情况是符合税法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