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缴费标准根据工资水平的不同分为两种,一种是按照工资总额的5%进行缴纳,另一种是按照工资总额的12%进行缴纳。具体缴费比例是由个人和用人单位按50%的比例共同缴纳的。公积金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也有限制,上限为4918元,下限为1800元。此外,如果个人工资超过三倍本地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公积金缴费按照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东莞公积金缴费标准根据工资总额不同而定,具体缴费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自缴纳8%,合计16%,其中单位缴费不得低于职工本人缴纳的50%。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其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60%,单位缴费基数为其职工的个人缴费基数。至于公积金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根据东莞市居住和工作人员公积金管理局的规定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