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东莞厂房电费1.3元一度并不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十条规定,企业可以自主确定价格,但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以垄断地位操纵价格,同时也要遵守当地相关的价格管理规定。因此,东莞厂房电费1.3元一度需要符合当地的价格管理规定,不得损害消费者权益。如对价格存在疑问,可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或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