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别单位通常用来指代各种组织机构或者行政单位在组织结构中所处的级别或者等级。在中国,级别单位可以分为国家级单位、省级单位、市级单位、县级单位等。国家级单位通常是指中央政府的直接管理机构,如国务院、全国人大等;省级单位是指地方各省级政府机构,如省政府、省人大等;市级单位是指市政府机构,如市政府、市人大等;县级单位是指地方各县级政府机构,如县政府、县人大等。级别单位的设置和管理有利于实现各级政府的分工负责和协调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