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与民办高校的主要区别在于法律地位和办学层级。独立学院是直属于教育行政部门的二级学校,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拥有自主招生和自主设置课程的权利。民办高校是由社会力量兴办的高等教育机构,依法登记成立,但是不具备独立招生和课程设置的权利,需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此外,独立学院通常由政府出资建设,民办高校则以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出资兴办。